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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财政局启动2018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

2018年08月22日 09:25 来源:财政部打印

   近日,晋中市财政局启动2018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本次抽取确定了21个2017年代理过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的社会代理机构进行检查。

  根据财政厅统一部署,本次监督检查按照“纵向联动、统一标准、分级检查、依法处理”的原则,省、市、县分级开展对采购代理机构2017年度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本次检查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主要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10个环节。以及是否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是否具备开展政府采购业务所需的评审条件和设施。检查依据包括《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有关制度办法和规范性文件等。检查时间从2018年7月开始,11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7月16日至7月31日)。各代理机构按照检查内容,整理被抽检采购项目相关的文件、数据和资料,对照检查依据对2017年度执业情况形成自查报告。第二阶段为书面和现场检查(8月1日至9月30日)。检查组对被检查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书面审查,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到被检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第三阶段为处理和汇报阶段(10月8日至11月30日)。市财政局将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公开检查结果,同时汇总全市监督检查工作向省财政厅汇报。

  市财政局要求各代理机构应高度重视此次监督检查工作,在自查过程中,要如实反映实际情况,不得提供虚假信息,确保信息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