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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江深化“放管服”改革 打造阳光政府采购

2018年09月04日 10:2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

一是“放”实审批权限,激发市场活力。

严格按照“四川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审批,凡是不属于集中目录又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均由采购人按单位的采购内控制度要求组织实施,无需再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有效扩大了预算单位采购自主权。分散采购项目由采购人自行选择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作任何指定和推荐。让行政机关“法无授权不可为”,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充分激活市场活力。

二是严“管”依法采购,压实主体责任。

监督各采购预算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对无采购预算的一律不予审批,严禁超预算采建立完善政府采购全流程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并报县财政部门备案。根据本单位情况,设立1-2名相对固定的政府采购专管员,从事本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以达到新形势下政府采购工作“明晰权责、依法采购、简政放权”等要求。

三是提升“服”务能力,提高网络效用

利用现代化手段实时跟进采购进展情况,点对点开展采购新政询问解释,提高交流指导效率;对限额以下的通用办公设备实行网上竞价采购,有效解决了批量集中采购周期长、小额零星采购效率低等诸多问题,受到采购人普遍好评。提升信息系统的效用,让系统多运行,让人少跑腿,实现采购人在线进行合同公告、合同备案,切实优化了服务。

(作者单位:四川巴中市采管办  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