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支持领军人才企业自主创新产品
2019年01月15日 08:5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江苏省常州市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创新实施“龙城英才计划”领军人才企业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首用政策措施,已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举旨在加快常州市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破除创新产品进入市场壁垒,缩短创新产品投放市场周期,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具体为:
一是实施目录管理。建立《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领军人才企业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并每年更新。
二是采取预留份额。全市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在编制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时,采购与《目录》中同类产品的,应预留5%以上份额用于《目录》中创新产品,各财政部门应优先予以资金安排。
三是实施优先采购。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目录》中产品类别的,应当优先采购《目录》中的同类产品。鼓励国有控股企业优先采购领军人才企业创新产品,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先行先试。四是提供保险保障。设立领军人才企业创新产品政府采购保险基金,采购人采购《目录》中的领军人才企业创新产品,如因产品原因造成损失的,经审核由保险基金赔付不超过损失总额的风险补偿资金补助。五是加大宣传力度。搭建领军人才企业创新产品展示平台,提升领军人才企业自主创新产品的知名度。六是采取容错机制。建立领军人才企业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容错机制。
(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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