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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财政严格政府采购管理

2019年04月04日 09:39 来源:财政部打印

   近期,衡山财政深化四项措施,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严格政府采购管理,为保证县级财政“三保”正常运转节约资金。

  一是严格预算管理。按照厉行节俭的原则,年初在组织预算单位申报基础上,审核确定2019年全县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大力压减非生产性采购预算,做到政府采购与部门预算编制同步下达并予以公开。

  二是完善购买目录。根据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行业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不断修订完善县级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细化采购类目,明确采购标准。

  三是严格规范采和购程序。制定《政府采购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成立政府采购审查委员会,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单位正常工作必需的办公设备,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要会议或重大活动,上级明文有考核要求或有下达专项采购资金的方可办理政府采购。

  四是强化绩效评价。聘请中介机构对2018年县本级实施的基本购买服务项目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评价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作为编制以后年度项目预算的重要依据,不断提升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