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坚持绩效导向推动实现政府采购物有所值
2019年12月27日 08:2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一是探索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机制。常州市于2018年在政府采购绩效评价中开展了有益探索,将政府采购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开展了常州市政府购买市区环卫作业服务绩效评价、常州市政府购买自然灾害民生救助惠民保险绩效评价两项绩效评价项目。政府采购绩效评价需要紧紧围绕“物有所值”目标,在“放管服”大趋势下,通过建立采购绩效预算目标管理、采购计划运行监控、采购支付管理和采购监督结果应用的闭环监督机制来实现全过程监管。
二是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机制。常州市以绩效目标为导向,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资金安排、调整的重要依据运用到预算管理中,进一步完善以采购需求为引领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并按照预算支出标准及保障公共服务职能的原则编制采购预算,实现预算编制与绩效目标的深度融合。同时,加强对政府采购从预算编制到资金支付的全过程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预算资金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预算单位要按年度编制采购预算、按月度编制采购计划,原则上当年度9月30日之后不再受理政府采购调整和追加预算申报。对未实施采购项目的资金和项目实施完毕后的结余资金进行分类收回,进一步强化财政预算资金管理力度。
三是健全科学高效的政府采购交易机制。“物有所值”原则是深化政府采购改革中的重要价值取向,常州市从三个方面健全交易机制,促进政府采购交易科学高效:首先是提高起采金额标准。根据常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政府采购从程序管理向结果导向转变的要求,研究制定了2019-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将采购标准提高到100万元,简化采购目录品目,切实增强采购人的自主权。其次是实施通用货物集中带量采购试点。积极探索对用量较大、采购频繁的通用类货物进行集中带量采购,规范小额零星货物采购活动,简化交易流程,实现资金统筹使用。先行对通用办公用品按照“统一采购、线上交易、平台管理、逐步推开”的原则开展,凡列入《常州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通用办公用品统一采购目录》内商品的,均通过“常州阳光直采”平台进行采购。最后是完善竞争性采购方式。大力倡导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等非公开招标方式,推荐询价、电子卖场等简易招标方式,由采购人基于采购需求进行自主选择,购买物有所值的商品。
(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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