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财政局: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
2020年01月02日 08:4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一、大力推进简政放权。2018年起采购限额标准提高,改进政府采购计划和合同管理方式,从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从“逐级审核”改为“秒过备案”。
二、完善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充分发挥省政府开展政府采购制度的“立柱架梁”作用,通过转发《广东省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关于调整广东省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高州市2017年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实施方案》以及网上竞价、电商直购和定点采购等文件,进一步规范通用类项目采购活动,提高了政府采购工作效率。
三、强化执行机制。及时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公开和备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根据省制定的统一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渠道和信息发布文本格式,明确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简称广东政府采购网)全面公开采购项目的采购计划、采购执行和采购合同等信息以及监督检查结果信息,无论何时何地,政府采购信息都可查询,着力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四、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多次举办培训班、培训讲座,布置和安排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的实施推广工作,高州已完全实现了上线运行,积极推进电子化采购。2017年起,全面推进网上竞价、电商直购和定点采购“三位一体”的通用类项目电子化采购,依托省政府采购中心建立的广东省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积极开展电子化采购工作。
五、加强监督检查。健全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监督采购活动各环节执行的全过程,全面加强投诉处理,根据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依法开展投诉处理,规范办案标准,化解政府采购风险,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一是加大对政府采购中违法违规情形的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行为和失信行为进行曝光,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和不良失信行为。
六、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加大培训力度,举办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培训班、电子交易管理平台培训班,加强政府采购政策服务,提升政府采购从业素质和风险防控意识。设立政府采购业务交流Q群,在Q群上传政府采购政策及业务文件,及时为采购单位解答各种采购问题,点到点服务采购人,规范采购行为。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所有政府采购备案业务,符合备案的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不符合备案的实行一次性告知,耐心说明原因及需要补办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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