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财政局“四个坚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2020年11月03日 09:3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一、坚持结合国家政策,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就业、节能环保、扶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用足用好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优惠、优先强制采购以及预留份额等措施,支持和鼓励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大力促进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和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完善监管机制,推进政府采购常态监督。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完善政府采购交易规则和招投标流程,强化采购需求确定、采购活动组织、合同履约验收等采购重点环节规范化要求,注重依法监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重事实、讲依据,积极协调处理质疑投诉事项,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构建诚信体系,净化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联合市行政审批局出台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制度,积极推进失信结果运用,将投标供应商、代理机构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列入是否允许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资格审查、评标的重要条件,为促进全市诚信体系建设提供“财政标准”和“财政清单”。
四、坚持创新采购模式,促进政府采购效能提升。积极探索“互联网+”政府采购模式,扎实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依托如皋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平台,拓展完善了采购人计划申报、发布公告、合同备案、资金支付审核等信息化功能,做到采购活动全过程留痕,着力实现采购规范和采购效率的“双促进、双提升”。
相关文章
- 溧阳市财政局运用政府采购助力消费扶贫2020-11-03
- 黄石精心组织“政采贷”突显六个特色2020-11-03
- 青岛西海岸新区:流程再造促招投标提速增效2020-11-03
- 湖南省长沙县财政:实施政府采购负面清单 推动“阳光采购”建设2020-11-02
- 山西“四轮驱动”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2020-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