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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市路桥财政:“五点发力” 助推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整治提升

2021年03月29日 09:1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路桥区政府采购活动,打造政府采购领域一流营商环境,路桥区局围绕政府采购信息化程度、采购过程便利度、履约保障程度、办理便捷度等方面开展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

  一、规范清理行动。以各部门自查自纠为主线,重点针对违规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违规收取费用等情况,以及招投标异常行为项目开展自查清理,同时全面清退违规收取的各项费用,净化政府采购大环境。

  二、专项整治行动。认真组织开展分析研判,对调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坚持问题导向,敦促相关问题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结合自查清理和集中检查中暴露的问题及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督促单位限期完成整改任务。

  三、推进便利提升。在现行制度框架下,进一步压减政府采购活动流程时间,在采购结果确认、合同签订、备案管理等环节进行提速。全力抓好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等电子化、便利化手段应用,确保实现市场主体参与采购“零次跑”,努力提升市场主体的参与体验、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保障合同履约。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采购合同明确预付款支付时间和比例,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预付款支付,支付比例不得低于采购合同金额的30%。压实采购单位履约支付责任,验收通过提交发票后10日内必须完成支付,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合同履约“零压力”。

  五、持续降本减负。继续抓好投标保证金和采购文件工本费全面取消,履约保证金减低制度落实,鼓励使用履约保函替代,实现采购活动参与“零成本”。同时,在推进“政采贷”的基础上,进一步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合同融资匹配,力争实现采购项目实施“零垫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