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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学文:建立“干得成事、留得住人”的青少年服务体系

2015年03月16日 09:13 来源:中国青年报打印

  在今年的最高法报告中,提到了“完善‘圆桌审判’方式,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各级法院判处未成年罪犯5万人”。报告中还专门提到了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审结首例撤销未成年人父母监护人资格案件,依法制裁监护人侵犯被监护人权利行为,促进解决监护缺位问题,完善监护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武义县柳城畲族镇青坑村村委会主任、武义更香有机茶叶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俞学文对此深有感触。他曾跟随团中央组织的团队去四川、安徽和北京郊区调研留守儿童相关情况,发现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利益格局的调整和思想观念的变化,特别是在网络社会中,青少年面临的许多实际问题值得关注。

  俞学文说,现在很多年轻父母平时忙着工作,没有精力照看孩子、管教孩子,家庭教育缺失。社会各方应参与进来,加强社会服务,把适合由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交给社会力量来承担。

  俞学文说,青年社会组织、青少年事务专业社工、公益志愿队伍等,是当前青少年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体力量。但他在调研中发现,这块力量存在整体数量不足、资源保障欠缺、成长空间有限、社会认同较低等瓶颈制约。

  “需要得到专业服务的青少年群体总数以千万计,但是社会力量远远不能满足需要。”俞学文说,青少年事务社工仅两万余人,相当于每10万青少年中只有5.3名专业社工,并且主要聚集在北上广等大城市,中西部地区发展滞后,个别地方还是空白。同时缺乏相应的职业保障制度,福利待遇低,发展空间有限,人才流失严重。

  “专业的事应该交给专业的人来做。”俞学文说,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经过系统学习、培训的从业人员少,专业素质参差不齐。青少年事务社工机构发育不充分,长远持续发展缺少制度保障。每年社工专业毕业生3万多人,大部分改从他业,人才流失严重。

  另外,很多青年社会组织面临内部治理结构不健全、资金和专业人才缺乏的困境,难以具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资格。同时,社会组织的登记门槛仍然比较高,固定住所、活动资金、组织章程等方面的规定,把很多带有“草根”性质的青年社会组织排除在外。财政部门编制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中,青少年相关事务还没有全面纳入其中。

  俞学文说,公众对社会工作缺乏足够的了解和认同。青年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缺乏与职能部门、新闻媒体及企业的沟通渠道,很难获得他们的充分信任和大力支持。

  对此,俞学文希望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在完善现行政府采购法的基础上,加快出台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把适合由社会组织承担的青少年服务全面纳入目录,明确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

  俞学文建议,进一步降低社会组织登记门槛,由前置审批转到依法规范监管上来,为更多有热情、有意愿参与青少年服务的社会组织释放空间,还要加大孵化培育,落实政策扶持。

  俞学文说,要发展青少年事务专业社工队伍,加强社会实习和培训,加大岗位开发,加大财政投入,完善职业保障,建立“干得成事、留得住人”的职业成长体系。

  同时,他认为要加强相关阵地和平台建设,把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阵地统一纳入城区公共设施建设规划,加强资源支持平台建设,支持建立相关网络、新媒体等信息平台,提供信息发布、项目展示、政策咨询、人才交流等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