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全面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2018年12月26日 08:57 来源:财政部 【打印】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补足养老服务短板,宣城市出台了《宣城市加快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提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低收入家庭(不含低保家庭)中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以及“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计生特殊家庭”中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家政服务、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部分基本养老服务。 意见出台后,各县市区积极行动,目前已有17440名老人享受每月120元的政府购买服务。其中宣州区、宁国市、泾县、旌德县陆续开展招标,引入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和企业开展为城区服务对象提供上门服务,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效推进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专业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其中,宣州区还搭建了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开通了“952183”公益助老热线,积极为城区符合条件的老人提供助洁、助餐、助残、助行、助医、代购、代缴等居家养老服务。城区范围内的家庭成员年满70周岁以上的低保对象;五保老人和“三无”老人(“三无”对象);家庭成员中有市级以上劳模的纯老年人家庭;家庭成员中有定期领取抚恤金或补助金的重点优抚对象的纯老年人家庭;家庭成员中有二级以上残疾且在60周岁以上纯老年人家庭等五类群体均可享受政府“买单”的上门居家养老服务。城区范围内符合上述条件的老人可前往户籍所在地社区登记,或拨打“952183”办理。 |
相关文章
- 安徽发布民政领域购买服务改革“皖七条”2020-09-21
- 绍兴公布政府购买服务绩效审计结果2020-08-11
- 东胜区市民中心实施购买服务强化引导服务2020-08-05
- 金溪县:“四谋”举措推进政府购买服务2020-08-05
- 陕西省财政1342万元“买单”小微企业购买专业化服务2020-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