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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溪县:“四谋”举措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2020年08月05日 09:2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

     今年以来,围绕财政部新要求,江西省金溪县财政局推出“四谋”举措,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体系。全县预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资金0.85亿元,截止到6月30日,该县实施项目97个。其中: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领域实施项目32个,占项目总数37.94%;预算资金0.34亿元,占资金总数61.6%。

      一是在宣传培训方面谋“新”。将政策宣传与组织实施有机融合,将新《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纳入财政系统内部培训内容,精心制作PPT课件,通过对比方式讲解新老政策变化。发挥财政专栏作用,持续进行购买服务知识解答。

      二是在预算编制方面谋“严”。守好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入口关,牢牢把握既有预算实施购买服务和与人员聘用脱钩两个关键点,全程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编制审核,着力扭转购买服务内容泛化问题。按照“两个同步”规定,会同购买主体及时发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主动公开年度购买服务项目、资金投入、实施部门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在政策制定方面谋“实”。对标新管理要求起草县级管理细则。在管理上与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政府采购、绩效落实等政策进行全面对接,并印发《金溪县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通知》,规定从2020年起,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的申报、审核、批复列入部门预算“二上二下”的编制流程,作为部门预算组成部分实施管理,做到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与年度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无缝对接。

     四是谋“细”项目绩效。创新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立31个子指标项,对2020年度县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同时采取总体评价与子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选取近20个重点项目,按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和政府履职服务进行分类评价,确保评价更具针对性、合理性、科学性。

      据悉,下一步,金溪县财政局将继续深化完善县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继续加强对购买主体的指导和监督,继续支持和规范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强化主体责任,确保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