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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绍兴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2020年03月19日 11:19 来源:绍兴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打印

2019年,市审计局依照相关规定对我单位进行了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绩效情况专项审计,并出具了《绍兴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绍市审调报[2019]27号)(以下简称:《审计调查报告》)。《审计调查报告》对我单位建立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框架和全程监管机制、建设信息平台等工作予以了肯定,同时也指出若干问题和工作建议。为此,我单位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方案,逐项落实工作举措,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查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承接对象审查力度的整改情况。

审计报告指出:部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接主体不符合规定,对承接主体审查力度不够。

针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我单位组织工作人员对相关制度和工作规范进行了学习梳理,并对照规范要求,强化了承接主体资格的审查力度,明确购买服务项目承接主体的具体条件。

1.关于政府采购程序规范性的整改情况。

审计报告指出:分割项目规避招投标、未按合同规定支付款项、政府采购逆程序。

针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我单位立足长效,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已研究出台《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风险控制制度(修订稿)》。该制度根据合同金额规范了合同支付比例和支付时间,并对政府采购的事前审批、事中监督及事后报销等制定了一系列制度流程,有效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强化合同管理,严密财务报销流程。

2.关于招投标规范性的整改情况。

审计报告指出:政府投资项目概算招投标规范性存在问题。

针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概算招投标工作,自2018年1月起,我单位专门制定了《绍兴市投资项目概算评估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以公开招标形式确定评估咨询机构,每个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评估任务,均按照实施办法从上述招标确定的入围评估机构中抽取任务承接单位,整个抽签过程均在委机关纪委、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并对每次抽签过程进行记录,确保概算评估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根据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我单位已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规范有关制度规范,并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强化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3.关于未按规定建立基本公共服务绩效评价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的整改情况。

审计报告指出:我单位未研究制定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未建立基本公共服务绩效评价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

针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目前在前期政策对接的基础上,已着手开展有关前期研究工作,将在省级主管部门颁布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实施意见后,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扎实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4.关于绩效评价报告质量欠佳的整改情况。

审计报告指出:委托第三方进行的绩效评价报告质量不过关。

针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管理,特别是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事前制定目标和事中绩效管理。同时,强化绩效评价监督力度,谨慎选择第三方机构,严格审核第三方提交的绩效评价报告。不断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对每个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反馈有关业务处室,并将评价结果与第二年预算挂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关于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对审计报告指出的审计建议,我单位结合整改工作,已逐项对照落实到位。

(一)加强内控建设,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根据审计建议和本部门实际,围绕“一个意见,两个目录,若干个办法”的制度框架,更新完善《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风险控制制度(修订稿)》,对政府采购风险点进行梳理,并针对风险点,从采购预算编制、采购活动管理、采购结果验收、采购效果评价等方面实施有效控制,保证采购活动合法合规。

(二)重视绩效管理,提高绩效评价报告质量。根据审计建议,加大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强化绩效管理。通过量化指标,加强了承接主体服务绩效管理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管理。积极引入第三方参与绩效管理工作,通过制定有关考核办法,对其业务能力进行有效的审查,确保其有能力完成我单位有关项目的绩效管理工作。绩效评价结果与第二年预算安排挂钩,不断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对每个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反馈有关业务处室,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强认识,定期公开政府购买服务信息。根据审计建议,认真学习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开的有关制度要求,积极争取政务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规范化做好有关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在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中公开政府购买服务信息。

三、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暂无。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