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亮出“放管服”改革清单
2019年08月26日 09:4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广东省财政厅“放管服”改革清单和工作台账(第一批)》近日印发,广东省财政厅明确,年内将完成22项具体“放管服”事项。
据了解,为切实把简政放权落到实处,在规范制度机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广东省财政厅取消考核基数内因公出国(境)经费先行审核等12项财政部门审核审批事项。其中,在政府采购领域,取消审批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取消审核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将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据标准由200万元提高到400万元,在管好的基础上实现更加灵活便利。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领域,取消审批行政事业单位500万元以下资产处置等事项,压实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在预算收支管理领域,还取消了审核学费返拨、基建项目进度款等事项。
此外,广东省财政厅还将在年内把4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为市县实施,同时优化完善支付业务流程,提升财政资金拨付效率,并通过全面贯彻落实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国家政策“礼包”不折不扣送到纳税人手中。
(粤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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