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发布2026年集中采购目录
2025年10月14日 09:5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安徽省财政厅近日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版)》(以下简称目录),进一步优化集采目录品目,扩大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品目范围,提升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与前一期目录相比,目录提高了采购限额,明确除备注为框架协议或无备注的品目(专用车辆)外,其他备注预算金额品目的采购限额标准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与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中最低限额保持一致,实现集采目录与分散采购限额对政府采购范围界定的统一;将A3黑白打印机、A4黑白打印机、A3彩色打印机、A4彩色打印机4个品目合并为打印机品目,通过品目整合,降低采购人预算编制难度,减少因为型号变化导致的政府采购预算调剂;新增预算单位采购业务需求较大的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品目,以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开展采购,减轻预算单位相关采购负担。
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品目方面,目录新增4个适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的品目,包括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打印机、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适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品目共计14个。新增复印机、A3彩色打印机、乘用车、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5个品目为全省联动征集品目。目录明确,框架协议仅适用于小额零星采购,单笔采购金额不得超过50万元,与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中最低限额保持一致。框架协议采购不能满足需求的零星采购项目,以网上超市作为补充。
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方面,目录规定省级货物、服务类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提高至100万元,工程类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提高至100万元;市县级货物、服务类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提高至50万元,工程类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依旧为60万元。
据了解,安徽省财政厅将强化重点项目监督管理,对金额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全流程重点监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确保非政府采购活动在“放权”的同时,实现“管好”和“增效”;进一步强化对电子卖场的监管,优化“徽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实施供应商动态管理和失信惩戒;优化电子卖场中商品价格比对、供应商信用评价等功能;按照修订后的目录,对“徽采云”平台相关流程进行优化,重点调整采购计划、框架协议馆等业务模块,为采购人提供更便捷、透明、高效的数字化采购服务。(马金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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