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2026年03月17日 11:1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打印】 
3月10日,《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发布,重点检查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政策落实、评审活动组织开展等,涵盖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适用、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质疑答复以及登记信息真实性准确性等内容。
共分为六个阶段,分别是筛选名单、开展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处理处罚、汇总报告。
本次开展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共随机抽取128家代理机构作为检查对象,其中市级检查26家,滨海新区检查14家,西青区检查10家,北辰区、津南区、东丽区、武清区各检查7家,河东区、蓟州区、静海区各检查6家,和平区、南开区、宝坻区、宁河区各检查5家,河北区、河西区、红桥区各检查4家。
相关文章
- 两会访厅局长 | 吴丽祥:用好财政“工具箱”,激活采购“政策源”2026-03-12
- 天津市财政局举办2025年度政府采购业务专题培训2026-01-04
- 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滨财采投决〔2025〕14号)2025-10-21
- 天津:评标专家每任聘期五年 劳务报酬有标准2025-09-09
- 天津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2025-0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