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常德市: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交易秩序
2018年11月09日 08:4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一是严格进场管理。协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在受理政府采购项目进场申请时,除必要的相关进场资料外,不设置其他条件,全力打造“零障碍”进场的优质服务环境。明确市交易中心要核实进场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是否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记为专职人员,凡未登记的,不得发放交易员证,不得进入政府采购项目交易现场。
二是规范交易服务。要求代理机构提升采购文件编制质量,做好采购文件发售及交易期间的各项服务工作。在代理服务期间,必须依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必须恪守业务规则和职业道德,保守商业秘密及,真实、合法提供信息、资料及书面报告等,如期完成委托合同及业务规范规定的其他事项,主动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市交易中心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判,自觉维护政府采购项目的场内交易秩序。
三是加强交易管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抽取评审专家,如需抽取异地评审专家且派交通工具接送至交易场所的,必须先报告监管部门、市交易中心,并在监管部门、市交易中心派人监督下实施。严控交易进场人数及言行。评审工作开始后,评审委员会成员均独立履行评审职责,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工作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审结果,代理机构及时将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评审表格、评审报告等归集整理。
(常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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