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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财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品配置采购 实现“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

2019年11月21日 09:0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

   2019年以来,洞头区积极推进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针对审批流程多、办理时限长、频率高的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品配置、采购事项,实施“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改革,通过职能再整合、流程再精简、时限提速等措施,实现办理环节比改革前精简61.9%、办理时限压缩50%,由改革前的至少“跑两次”变为全流程“最多跑一次”。

  一是整合科室职能“一口受理”。结合机构改革区财政局“三定”规定调整,将国有资产管理科与政府采购监管科职能“合二为一”,在国有资产管理科挂政府采购监管科牌子,实现资产配置审核和采购监督管理职权由同一科室负责,有效解决单位内部多科室流转、多审批等问题。集中人员力量设置“AB”审批岗,便于预算单位便捷沟通,确保及时审核、反馈、确认。通过职能整合、人力集中等举措,从源头上促使办事效率大幅提升。

  二是优化审批流程“一网通办”。打破以往纸质“申请—审核—采购确认”模式,进一步优化各环节办理流程,依托洞头区政府协同办公系统(简称“OA系统”)平台,采取线上电子申请、审核、反馈的方式,实现全流程“信息跑”代替“人工跑”。在固定资产配置审核环节,预算单位将申请材料一次性通过“OA系统”扫描发送至区财政局提交申请,区财政局实时受理反馈;在采购环节,对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内的或分散限额以上的固定资产,预算单位根据固定资产配置审核结果,进入“政采云”系统发起采购计划,在区财政局备案确认后,登录“政采云”平台实施采购;对属于政府采购非集中采购目录或限额以下的固定资产,预算单位登录“政采云”平台直接采购。

  三是健全内部机制“一次办结”。建立事前沟通受理机制,通过电话与预算单位事先沟通材料准备等事项,避免因材料不齐全“来回跑、多次跑”,从而影响审核进度。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压缩内部审核环节,对政府集中采购类办公设备配置采购,改革前至少需13个审批环节、12个工作日内办结,改革后仅需5个审批环节、承诺6个工作日内办结;对非政府集中采购类办公设备配置采购,改革前至少需8个审批环节、8个工作日内办结,改革后仅需3个审批环节、承诺4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环节、办理时限分别压缩61.9%、50%,有效提升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品配置采购效率,截止今年10月份,累计审核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品配置采购851件,涉及金额1368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