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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政采开辟防汛救灾“绿色通道”

2021年07月27日 09:3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打印

    本报讯  近日,河南省新乡市财政局面对连续出现的特大暴雨和强降雨,第一时间印发《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应对强降雨落实防汛任务政府采购便利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建立政府采购“绿色通道”,可以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此举旨在指导相关单位紧急采购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防汛救灾任务的工作部署,着力支持打赢防汛救灾攻坚战。

据了解,面对连续出现的强降雨,新乡市及时启动I级应急响应,积极开展防汛救灾。7月22日,市财政启动非常规应急拨款程序,紧急安排市住建局、市河渠综合事务中心、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2021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400万元,用于保障受灾地区购置各类救灾物资等相关的各项用途。新乡市自7月23日在市财政局成立物资保障中心以来,新乡市财政局领导班子每天带队24小时坐阵现场指挥,遇到问题现场协调、现场决策、现场解决,保证防汛赈灾各项工作高效组织推进。为高效对接各县(市、区)赈灾物资需求,7月24日17点市财政局紧急下发通知统计市直及各县(市)区物资需求,连夜汇总各项情况,直至24日晚23:48分基本掌握全市情况并向上级部门及时反映。

为做好防汛赈灾的物资采购工作,《通知》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八十五条“对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和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不适用本法”的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应对强降雨落实防汛救灾任务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应以满足应对强降雨落实防汛救灾任务为首要目标,建立政府采购“绿色通道”,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同时,《通知》提出,采购计划按市委、市政府以及市防汛指挥部安排,由采购单位按内控制度,统筹采购时效和采购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加强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和凭据的管理,留存备查。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采购单位及采购人员存在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举报。此外,《通知》还要求,满足采购需求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

面对严峻的防汛抢险救灾任务,7月24日,新乡市财政局领导班子分别率队前往共产主义渠,为抗洪一线干部群众送去慰问盒饭、纸巾等物资,共计1000人份,保障基本生活用品供应。为掌握全市受灾情况,新乡市财政局领导班子带队,先后多次冒雨涉险深入多个县(市、区)实地调研勘察农田农户、企业受灾情况,为后续赈灾工作提供基础材料。

汛情就是命令,险情就是冲锋号。该市财政局领导班子带队,党员干部纷纷主动请缨,奋勇争先,组成3支共计47人的防汛抢险突击队,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调度,多次赶赴该市的牧野湖和共产主义渠的抢险第一线,积极投入到抗洪救灾工作中。

(张守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