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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部署“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2025年07月29日 10:2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打印

  北京市财政局等三部门近日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安排及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通知》明确,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整治重点内容具体包括:采购人倾斜照顾本地企业,指向特定供应商或特定产品,以供应商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经营年限、经营规模、财务指标等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代理机构违规收费、逾期退还保证金;供应商提供虚假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业绩、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材料谋取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异常一致,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投标文件、办理投标事宜等恶意串通行为。
《通知》提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筛选名单、开展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延伸核查、处理处罚和总结报告7个阶段,自2025年6月开始,至2026年1月底结束。市区两级财政、公安、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横向联合、纵向联动、统一标准、分级检查”的原则,采取书面审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别对代理本级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实施检查。市区财政部门作为书面检查与现场检查的主要力量,严格履行行政检查审批程序,实行代理机构分级分类检查,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协助核实处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要求,各部门要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协调配合。财政部门要深化与公安部门行刑衔接、强化与市场监管部门协作联动,畅通第三方机构协助调证通道,提高认证证书、检验检测报告线上线下核验的便捷性。要创新监管手段,深度运用大数据分析、行为预警等数字化手段,聚焦供应商投标和专家评审等关键环节,及时发现潜在风险,精准筛查围标串标等疑点线索,以科技信息手段破解政府采购监管难题。( 记者郑杨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