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实现政府采购“质效双优”
2018年07月31日 08:5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2018年,湖南省桂阳县大力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从严依法监管,促进依法采购、阳光采购、高效采购,实现了政府采购“质效双优”。
一是“提”标准。提高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货物和服务项目自行采购限额标准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工程项目自行采购限额标准提高到50万元,进一步赋予采购人自行采购的权力,既提高了采购单位的采购自主权,又提高了采购的工作效率。
二是“撤”定点。撤除到期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公务车辆维修和保险定点采购,打开大门,让具备条件的供应商都能够进入政府采购市场。尚未到期的限额内工程项目定点采购,让定点单位和非定点单位同时参与项目竞争,以此破除企业垄断和价格虚高,确保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益。
三是“转”职能。按照法定要求,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从审批管理转变到加强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及从严监督查上来,既不越位,也不缺位。精简政府采购审核审批程序,只保留了采购办登记备案环节,且登记备案全部实行电子化管理。
四是“强”监管。坚持预算管理,政府采购项目均列入当年财政预算管理,原则上实行有预算采购、无预算不采购。并严格通用产品配置标准,严禁采购单位超标准采购。同时,完善内控机制,让采购人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李跃华 陈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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