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财政局对市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度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2018年08月15日 10:05 来源:财政部 【打印】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和《鄂州市财政局关于对市政府采购中心开展年度监督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鄂州市财政局完成了对市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度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考核,并于7月27日公布考核结果情况。考核结果表明,2017年市政府采购中心的集中采购业务工作总体情况良好。
根据公告,本次考核分为项目考核和综合考核两部分,其中项目考核包括政府采购范围和方式、采购文件编制、采购程序、评审组织、信息公告发布等内容;综合考核包括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文件归档、内部监管机制、从业人员学习培训等内容。考核结果表明,市采购中心在2017年集中采购工作中,能够遵守政策法规,提高服务意识,推进平台建设,工作总体情况良好。
但在考核中也发现个别项目存在采购文件编制不严谨、采购政策落实不到位、采购公告信息不完整、委托协议签订不及时;个别开评标室监控设施不完善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财政局要求采购中心予以重视:一要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采购流程及重点环节控制管理;二要强化政策业务学习,提高采购文件编制质量;三要健全场所设施维护,落实对开评标现场情况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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