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财政局规范政府采购秩序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2018年11月29日 08:40 来源:财政部 【打印】
一是对政府采购文件进行审查。组织人员对2018年6月份前以市政府或财政局名义制定、印发的政府采购方面制度规定等进行了登记、汇总、审核,对不合要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定的文件进行了清理。并结合实际制定了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时向各相关单位、部门转发了《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做到了制度规范,要求严格。
二是对政府采购流程环节进行优化。进一步强化了市场调查功能,明确了采购人委托采购的办结时限,规范委托受理工作。要求采购部门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引入政府负面清单管理,禁止出现对潜在投标人的歧视性条款,保障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阳光透明。
三是对政府采购各项措施进行补充和完善。制定了需求专家论证、采购最高限价、保证金基本账户缴退、细化社保证明材料、严格采购方式和评审方法适用、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和有效竞争、政府采购信用承诺等制度和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压缩了违规操作空间、增加了围标串标难度,为净化政府采购市场生态环境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四是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网上电子信息化。实行网上信息采集、招标操作、数据管理、实时监控和后续管理等多种操作,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同时加强对政府采购网络的各项数据监控管理,让网络真正服务于政府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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