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五措并举织密织牢政府采购监督网
2019年01月15日 08:5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一是编制采购预算,做好事前监督。牢牢把住政府采购预算源头,坚持“无预算一律不采购”的原则。精心布置,并印发《宜春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要求市直各单位严格按照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及部门预算编制的原则,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二是实行动态管理,加强事中监督。严格审查公告信息。依托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等信息系统,对采购项目预算、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采购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和采购合同公告等环节的数据信息进行核对校验,对市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严把资金审核关口,依据采购合同条款,耐心细致地审查每一笔采购资金支付的合法合规性。建立宜春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情况通报制度,及时统计分析,截至目前已编制通报11期。
三是处理项目投诉,做好事后监督。依法依规及时对投诉作出处理决定,对被投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或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作出了责令整改、警告、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及时将所有处理结果及处罚决定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
四是开展专项检查,完善随机监督。按照江西省财政厅的要求及年初工作安排,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精心组织2018年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随机抽查10个代理机构共计50个政府采购项目,检查涵盖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条件和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主要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合同管理等10个环节。
五是构建内控体系,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梳理采购办职能,认真识别各个环节风险点,制定出台《宜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风险内部控制办法》和《宜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风险内部控制操作规程》,从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确定组织实施形式、采购计划管理、确定采购方式、合同备案管理与验收、资金支付审核、供应商投诉管理、代理机构管理、评审专家管理、信息公开管理十个方面,把业务职能和风险控制分解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把风险化解在流程中。
(张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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