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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四项举措从严规范PPP项目管理

2018年04月16日 08:52 来源:财政部打印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从严规范PPP项目管理和运作,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要求,包头市财政局组织对全市已入库PPP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重点核查项目信息、实施方案、采购文件、合同及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资料。截至目前,已初步完成对市本级、各旗县区PPP项目的审核,提出清理规范的意见上报自治区财政厅。下一步,我市将从四个方面进一步强化管理。

  一是进一步规范管理。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对PPP项目实行滚动申报、定期审核、能进能出。优先支持存量化债项目,审慎开展政府付费项目。严格项目入库审核标准,对不符合规范运作要求、构成违法违规举债担保、未按规定进行信息公开的项目禁止入库。对入库项目加强后期运作监管,发现违规问题一律清理出库。

  二是进一步完善在库项目资料。对本次评审过程中退库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实施机构意愿暂列入项目储备清单,并要求实施机构继续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对成熟的项目积极与上级对接,做好项目入库工作。

  三是严格依法依规操作。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严禁各类借PPP变相举债的行为,严控财政可承受能力“红线”。对于不包含运营内容、无绩效考核机制、社会资本不实际承担项目建设运营风险的项目,不予安排财政资金。要严格按照PPP工作要求,规范程序和流程,按步骤开展工作,防止“不规范操作问题”的发生。

  四是加强项目实施监管。督促项目主管部门牵头开展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质量、建设进度、竣工验收,项目运营过程中的绩效考核、付费申请,以及项目移交过程中的资产清查、接收等工作。财政部门严格进行项目工程造价和竣工决算审计、支出责任的预算安排、资金拨付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