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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18项“放管服” 改革举措实现服务“零跑腿”

2018年05月08日 08:5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打印

    今年,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采购办)围绕财政改革目标要求,积极开展电子化采购的智能创新,全面推进电子化采购的18项“放管服”改革。围绕政府采购业务流程,依托电子化采购平台,进一步简化工作程序,推进电子化采购的“放管服”改革,打造“零跑腿”的政府采购管理服务机制,大大方便了政府采购当事人办理采购业务,有效提高了政府采购工作效率。

据了解,以前通过《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对招标文件、采购公告、采购计划、合同登记、验收支付、电子商城商品维护、供应商登记注册、评委专家抽取等环节,该市采购办要进行审核、备案或审批,采购计划还要经财政业务科室和分管领导审批采购预算,存在办理程序复杂,人工干预多,采购效率低的问题。因此,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律授权必须为”的依法行政规则,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政府采购制度规定,包头市采购办本着“放而不乱、管而不死、服而有效”的原则,补齐服务短板,完善监管功能,创新 “放管服”改革,打造“零跑腿”的政府采购管理服务机制。一方面扩大“放”的内容,方便政府采购,提高采购效率,另一方面也强化“管”的项目,规范操作,依法采购。此外,更加注重“服”的质量,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在采购机制上采取新举措,采购监管上实施新手段,积极打造“一次也不用跑”的“零跑腿”政府采购管理服务机制,使采购工作取得新成效。具体为:

一是扩大“放”的内容。主要包括:对采购计划、采购合同、验收报告、供应商登记、专家抽取、招标失败重新采购实施自动备案;减少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二是强化“管”的措施。主要包括:启动开评标音频视频监控;开发全流程网络预警监管;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建立采购人内控管理制度;实施代理机构信息公开监督;开展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活动。三是提升“服”的质量。主要包括:开展政府采购手机移动办公;启动网上招投、投标、评标系统;开发网上质疑投诉管理系统;设置全流程网络提示和政策指导;进一步丰富政府采购微信服务内容。

据悉,包头市通过推进电子化采购“放管服”改革,有效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如:在扩大“放”的方面,2017年在明确采购主体责任的改革过程中,确定了只对招标文件、采购公告和电子商城商品维护实行网络自动备案。实行网络自动审核备案后,在采购计划、合同登记和验收支付3个环节年预计能减少人工干预4.5万人次,供应商登记注册预计0.4万人次,代理机构申请专家评委、采购失败重新采购或取消采购预计0.3万人次。          

(曹俊)